分会简介
分会简介
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所校友分会成立于2023年12月28日,是由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原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校友自发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隶属北京大学校友会,挂靠王选所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王选所校友遍布全球,活跃于学术界、产业界、政府部门及社会各领域。众多校友已成为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学术骨干、科技企业的领军人物或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力量,延续着王选所“求真务实、敢为人先”的学术传统。
分会秉承北京大学“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学术精神,弘扬王选院士“顶天立地”的科学理念与家国情怀,致力于传承和发扬王选精神,服务校友成长,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促进合作与共同发展,同时支持王选所的学科建设与科研创新,助力北京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凡曾在王选所学习并获得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曾在王选所工作过的教职工(含博士后),拥护《北京大学校友会章程》、承认本会管理办法并有加入意愿,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分会已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在各年级设立年级联系人基础上,设理事会和监事会,由热心校友工作、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校友代表选举产生,负责统筹规划并监督落实分会事务。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协调落实各项工作。
面向未来,王选所校友分会将继续以王选精神为旗帜,凝聚全球校友的智慧与热忱,构建更有温度、更具活力的校友共同体。在人工智能、大数据、计算机视觉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携手校友与王选所,共同探索科技创新前沿,为国家科技进步与民族复兴贡献北大力量。
第一届理事会成员
会长:赵东岩
副会长:汤帜、郭宗明、王会民
秘书长:高良才
理事(以姓氏笔划为序):王会民、叶志远、丛中笑(女)、冯少辉、刘冬(女)、刘振飞、汤帜、李彦魁、连宙辉、陈宝权、郑民、赵东岩、姚凯、贺文强、高良才、郭宗明、戴永宁(女)
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长:杨斌
监事(以姓氏笔划为序):杨斌、肖建国、邹磊
《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所分会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分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北京大学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原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校友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系北京大学校友会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本会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促进校友的合作与发展;更好地服务校友,激励校友更好地发扬和传承王选精神,支持王选计算机研究所的学科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北京大学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挂靠于北京大学王选计算机研究所,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第六条 本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 128 号北京大学王选计算机研究所楼,邮编 10008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建立王选计算机研究所校友联系网,搭建校友沟通与交流平台,加强校友间、校友与学校的联系与沟通;
(二)关心校友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校友在事业上的发展提供支持;
(三)组织校友进行联谊、学术探讨、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为王选计算机研究所的教师及学生提供有关教学、科研、助学、实习、就业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五)为学校及王选计算机研究所的发展献计献策、提供支持;
(六) 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 校友包括以下人士:
(一)曾在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学习过、获得学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的人士;
(二)曾在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工作过的教职工(含博士后)。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符合第九条规定具有校友的身份;
(二)拥护《北京大学校友会章程》, 承认本会管理办法;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通过审核后,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明。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管理办法,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不得滥用本会会员身份谋求不当利益。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第十五条 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或有其他严
重违反本管理办法行为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暂停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办法;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5 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经北京大学校友会审核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
第十九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副秘书长、本会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 5 年。因特殊原因提前或延期时,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 1 年。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 1/3。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校友中或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 5 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2/3 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 报北京大学校友会审核同意后,方能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本会其他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四)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 3 人,监事会设监事长 1 人,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连任不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管理办法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北京大学校友会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赠;
(二)王选计算机研究所业务支出;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本会不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在会员中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所有资产必须认真登记,严格管理。
第六章 管理办法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本管理办法的修改,须提前征得北京大学校友会审核同意,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北京大学校友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北京大学校友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经 2023 年 12 月 28 日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于本会常务理事会。
北京大学王选计算机研究所
2024 年 3 月 12 日
入会申请
校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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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分会校友交流系列活动「106-邀你聊」第一期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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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分会 成功举办2025年校友乒乓球友谊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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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分会 关于举办2025年校友乒乓球友谊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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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关于校友卡的申请和办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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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分会关于邀请全体校友填报《校友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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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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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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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 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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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关于召开北京大学校友会王选计算机研究所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的通知
校友风采
基金捐赠
捐赠项目介绍(链接北大基金会网页):https://www.pkuef.org/jzzhi_na/jzlc.htm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邮箱:hechuan@pku.edu.cn
